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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教育各专业培养目标和主要科目

专科起点升本科(专升本)

金融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在专科基础上培养专业理论与实务基础扎实、知识面广、适应能力强的现代型金融人才。要求学生较为系统全面扎实地掌握金融专业基础知识,初步具备经专业为核心,以当代财经类相关知识为辅助的较为完善的知识体系,具备较强分析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高的计算机运用和操作水平,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和经济数学。
    主要科目: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西方经济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金融市场与投资、财政学、金融理论前沿课题、经济法、国际结算等。

会计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在专科基础上培养具有良好专业素养和较强管理能力的管理型人才。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会计理论基础和经济学知识,熟悉并深刻理解国家的经济政策和财务、会计、税务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计算技术,引导其在一定深度上对处于前沿的会计理论课题进行研讨;强调综合分析能力和科研学术能力的培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经营管理能力开发。
    主要科目:财务管理学、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国家税收、审计、金融会计、成本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报告分析等。

保险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在专科基础上培养具有扎实的保险学基础、知识面宽、适用范围广的复合型高素质专业人才。要求学员系统掌握保险学基本理论,通晓相关学科基本知识,具备从事保险、风险管理及其它涉外经济活动的经营与管理和研究所需基本技能。
    主要科目:保险学、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会计、保险经营与管理、保险营销学、保险法原理与案例、再保险等。

专科

金融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扎实的金融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宽的知识面,具有较强的业务操作技能、调查研究能力和一定的基层业务经营管理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科目:货币银行学、会计学原理、财政与税收、经济法、保险概论、银行会计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学等。

会计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扎实的会计理论基础,熟悉国家的经济政策和财务、会计、税务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计算技术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主要科目:财政与金融、经济法与金融法规、税法、财务会计、银行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预算会计等。

保险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保险理论素养和熟练的保险业务操作技能的复合知识结构的应用性保险专门人才。要求学员系统掌握保险、银行、证券等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保险业务、保险公司运作及保险法律法规,具有较强分析解决、实践创新能力。
    主要科目:金融保险法规、保险概论、财产保险理论与实务、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保险会计、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海上保险、人寿保险、保险营销等。

经济法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了解基本的经济理论和金融知识,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金融机构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以及能从事法律咨询和顾问和顾问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科目: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学、国际私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税法、商法、合同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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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 干训处